「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業經法務部114年9月19日法令字第11430503570號令修正發布,公告修正辦法全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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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旨揭修正辦法自114年12月19日起施行。
- 本次修正重點包含增訂外界等用詞之定義範圍(第2條)、增訂送入人每日送入飲食次數(第5條)、增加收容人得申請外界送入有急迫性須繼續使用藥品(第6條)及修正機關得限制或禁止送入之情形、方式(第8條、第9條)。
- 對旨揭修正辦法相關規定有任何疑義,請電洽本監電話(082)-332283#603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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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公告.pdf407 KB 114-11-24 下載次數:33
- 2.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pdf150 KB 114-11-24 下載次數:33
- 3.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修正總說明.pdf86 KB 114-11-24 下載次數:21
- 4.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pdf273 KB 114-11-24 下載次數: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