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回首頁

:::

問 7-11、收容人一天的生活情形為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6
  • 資料點閱次數:1510

答:

一、為使收容人改悔向上,適應社會生活,矯正機關提供作業、教化(本仁愛之觀念與同情之心理,瞭解個別情況與需要,予以適當之矯正與輔導)、給養(為保健上之需要,提供足夠之主副食營養)、衛生 (提供衛生設施,以維護收容人身心健康為目的,並經常實施衛生教育,教導其遵守公共及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生活習慣) 及醫治。收容人一天之生活即依照上述作業、教化、給養、衛生及醫治等項目排定其一天之生活作息。

二、收容人在矯正機關內是過著規律的生活,平日除固定之運動、用餐、休息時間外,機關還會安排各種作業、敎化、教育、輔導、文康活動或職業訓練等課程。例假日收容人均在舍房內活動,如整理內務、閱讀書報、看電視、聽音樂等。

三、被告如未志願參加工場作業者,配住舍房,除出庭、運動、看病、接見時間出舍房外,其餘時間多在房內依作息時間閱讀書報、書寫書信或書狀、收聽收音機或收看電視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