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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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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1-6、親友罹重病卻要入監服刑,請問何種情況下會被拒絕收監呢?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1
  • 資料點閱次數:1591

答:

一、受刑人入監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收監:

(一)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欠缺辨識能力,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

(二)現罹患疾病,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

(三)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未滿二月。

(四)罹患法定傳染病,因執行有引起群聚感染之虞。

(五)衰老、身心障礙,不能於監獄自理生活。

二、入監時,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診斷證明書、病歷摘要、病理報告或其他檢驗報告等,供機關查考。

三、被拒絕收監者,由檢察官斟酌情形,送交醫院、監護人或其他適當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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