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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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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7輕刑犯易服勞動王清峰杯水傳遞溫情 (金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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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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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建騰/綜合報導 昨天,在大太陽底下,福田家園一位易服「社會勞動」的「志工」在草皮上賣力鋤耘;法務部部長王清峰遞給她一杯水,關切她的情形,並約她一起為福田種花木………。   這位易服「社會勞動」的「志工」,其實是一位輕刑犯,她原本被處以四十五天的拘役;不過,法務部於九月一日開始執行社會勞動制度,讓六個月以下,通過審查的輕刑犯,可以易服「社會勞動」,不必入監服刑,因此她可以在福田家園用勞動取代監禁。   這位輕刑犯拭了拭淚,告訴王清峰,她覺得自己現在是做功德!根據福田家園主任楊孟姍對王清峰所做的說明,易服「社會勞動」的人來到福田,穿的是志工的背心,和他人無異;這名易服「社會勞動」的姐妹來到福田之後,對多重障礙者產生了愛心,決定服完「社會勞動」之後,還是要繼續來當志工。   王清峰在福田停留的時間不到二十分鐘,卻看了易服「社會勞動」的「志工」兩次,接著又去晨光教養家園了解另一位輕刑犯的執行情形;陪同的人員包括檢察總長陳聰明、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施良波、金門地檢署檢察長陳宏達、主任檢察官陳明進及書記官長孫國粹、金門監獄典獄長邱泰民等。晨光家園的主任陳日紅感謝這樣的政策,讓晨光多了可用的人手,幫了大忙。   根據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室蔡孟珊的說明法務部推動社會勞動制度後,金門地檢署已核准四人可以易服社會勞動;有三人已經分發在教養院、環保局,還有一人已經通知報到。   兩周來,全國各監獄已有一萬一千多人次加入「社會勞動」。王清峰說,監獄裡的受刑人,有將近六成的人是輕刑犯;這些輕刑犯若都能轉服「社會勞動」,不但可以減少監獄的開銷,還可以為服務的單位增加產能。 她表示,「社會勞動」制度可以給輕刑犯一個彌補社會的機會,也給他的家庭一個機會;還有機會給社會福利機構獲得終身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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